东北网9月2日讯 收取快递时,消费者是否有权先开箱验货?近日,哈尔滨、北京、天津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对“快递行业”潜规则发起了挑战,各单位一致认为,“先签字后验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今年7月,消费者张女士把一部新手机快递给武汉的父亲。张女士的父亲签收后打开包装才发现,快递的手机竟然变成了一块肥皂。今年6月,消费者赵女士在一家购物网站订购了一件上衣,快递送达后,赵女士想先验货再签字,但快递人员以“包装完好、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达”为由,要求赵女士必须先签字,后验货。但签过字的赵女士打开包装发现,这件上衣和购物网站上的描述大相径庭,并且还有大量污渍。这时,网站则以赵女士已经签字确认为由拒绝承担质量责任。
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认为,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这一“行规”,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客观上还助长了非现场购物中经常出现的欺诈行为。
针对快递行业这一不合理规定,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一致认为,首先应该对快递服务行业不规范服务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积极完善服务纠纷的解决机制。要尽快取消“先签字后验货”以及“先付货款再验货”等不合理做法,删除快件单据上的各种不合法、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并积极完善服务纠纷的解决机制,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消费者应当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收到快递货物时,不要着急签收,不要轻易做出付款后再验货的决定,如果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毁或货不对板等问题时,可以拒绝付款。消费者掌握证据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