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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部门无证收费或不给收费票据 企业有权拒缴并举报
2010-09-06 09:08:4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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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6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哈市开始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和《收费员资格证》制度。收费部门无证收费、不给收费票据,企业有权拒缴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据了解,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和《收费员资格证》制度,《企业缴费登记卡》由企业持有,《收费员资格证》由执收人员持有,凡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和向企业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均执行本制度。据介绍,《企业缴费登记卡》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收费员资格证》实行分级管理,各执收单位及人员向企业收费时,需出示经审验合格的《收费许可证》或《收费员资格证》,逐项如实在《企业缴费登记卡》上登记,开具财税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否则,企业有权拒缴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如企业发现有“无证部门”收费、收费时不开具票据等行为,可拨打市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