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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收入低于372元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可申请房补
2010-09-10 07:26:1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董禹辰 刘述波
东北网9月10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哈尔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8平方米及2009年年底新增廉租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续发工作预计下月启动。据悉,此次发放的廉租房租赁补贴款共计5200余万元,涉及1万多户家庭,仍以现金形式发放。
据介绍,哈尔滨市自2003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廉租房受益家庭已近1.6万户,廉租房保障范围也已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过渡,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
据了解,廉租房租赁补贴款以首次领取时间计算,一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续发。今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已完成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9平方米和10平方米以下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续发工作,共为374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补贴款近1700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从去年起,哈尔滨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低收入家庭过渡。目前,市区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10元。根据相关规定,哈尔滨市7区(不含阿城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每人每月310元到372元(即低保标准1.2倍以下)。也就是说,今年哈尔滨市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72元以下,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