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大庆
搜 索
大庆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 职工工资涨幅为5%-18%
2010-09-16 09:51:31 来源:大庆日报网络版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16日讯 大庆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于8日下发,建议企业职工工资涨幅为5%-18%,即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2%,上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8%,下线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5%。

  上线比去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国民经济增长较快,就业形势较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21.1%,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今年我市的目标是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表明了我市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时期。

  在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文件中,今年企业工资基准指导线与去年持平,增长上线提高了两个百分点,正是基于今年以来大庆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速度而测定的。

  增长幅度企业自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说,各企业工资具体怎么涨,要依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而定。

  文件显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人均工资低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企业工资水平大幅度低于行业工资水平,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执行。经济效益增长较快,人均工资大幅高于本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企业工资水平大幅度高于行业工资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基准线和下线区间执行。

  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工会组织或职工意见等情况,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按照基准线标准执行。

  工资水平一般、经济效益轻微下滑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照下线标准执行。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是否调整工资可协商,但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如何涨可以协商

  今年下发的工资指导线文件,突出的特点是要求涨工资要向低收入劳动者、企业内一线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据了解,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幅度应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生产一线及技术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工资指导线,其出发点是保障和提升低收入者工资稳步增长,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工资较高行业的工资增长幅度。

  此次发布的文件指出,各类企业应该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方式或其它民主协商方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企业方应主动向职工、工会发出协商要约,向职工通报企业的困难,并通过协商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工资指导线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合理确定本企业当年的工资增长率,合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企业可以参考指导线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保证企业的效益增长幅度与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相协调,让劳动者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