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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将按照天气变化提前10天供热
2010-09-21 09:19:2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绿艳丽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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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1日讯 在供热期前提前10天具备开栓供热条件,按照政府指令或天气变化随时开栓供热。记者昨天从市物业供热集团获悉,今天该集团将召开供热动员大会,提前一个月对2010—2011年度供热工作进行全面准备。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物业供热集团储煤量已达110万吨,为年度计划的91.7%,预计开栓供热前储煤可达到120万吨,完成全年储煤计划。同时,他们将以开栓供热后的前5天为“驱寒”工程阶段。供热运行参数将达到严寒期标准,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通过加强供热运行参数调节,延长运行时间,保证供热质量。重点加强分户改造和低温整改用户的供热质量监测,确保改造后用户室温明显改善,达标率100%。

  9月30日前,所有供热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各锅炉房储煤场达到安全储煤量、具备条件的供热系统全部上水、所有系统在稳压充水状态下冷态试运行不少于4小时,保证开栓前彻底解决系统掉水、水力不平衡等问题。

  10月8日前,司炉人员正式进场,司炉及运行维护人员生产生活用品、消防器材及常用备品备件储备到位。

  10月10日前,集团所有锅炉房达到开栓供热标准,提前10天具备开栓供热条件,按照政府指令或天气变化随时开栓供热。

  在试运行3天内,排查走访住户率达100%,居民室内立厅管不热问题必保于10月20日前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