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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解读四:体制改革篇——建立科学管理制度保证教育公平
2010-10-10 07:29: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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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解读四:

  体制改革篇——建立科学管理制度保证教育公平

《纲要》网上征求意见页面截图。

  东北网10月9日讯(记者 曹曦)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所有体制改革中最为敏感的内容。《纲要》提出,要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从事高中教育的刘老师说,现在高考加分中不公现象太多,有的家长从孩子初中就在各种加分上“动脑筋”,他建议要让孩子公平竞争,高考应实行平行志愿。网友“秋风瑟瑟”说,现在许多加分政策还需要“瘦身”,这样才更公平。

  完善小学、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和初中升优质高中定校配额制度,逐步加大配额比例。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大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权重,具备条件的地方取消中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取消入学年龄限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高等学校招生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逐步推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就学地考生同等的中考政策。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畅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渠道,建立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升入高等学校的制度。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改革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实行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在《纲要》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了这样的表述。

  “目前,我国小学、初高中学生全部是应试教育,到了大学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应试教育了,只为了及格学习。硕士研究生阶段目前更是参差不齐,而博士阶段则为了自己评职称的再教育阶段。对于博士而言,我觉得不应该由发了几篇SCI等论文来评定成果的好坏和毕业的依据,如果没有这种急功近利的要求,也不至于出现众多造假者。学校的地位、排名固然重要,但我们培养的是自己国家的人才,可能是要教育下一代的教师,这种造假行为必然会或多或少影响下一代的品质。作为龙江人,我们是否可以重新审视一下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制度。”这是网友“我爱龙江”在网上发布的一段调查留言。《纲要》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更新教育观念,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学校要避免千校一面的办学现状,就要针对各自不同的特色办有个性的学校。”黑龙江大学的一位老师说。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是《纲要》提出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在办学体制改革上,要坚持公益原则提高办学效益。在管理体制改革上,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上,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纲要》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让我们感到很兴奋,以后的路也会越走越宽。”黑龙江东方学院和哈尔滨航空服务学校的代表都表达了这样的心声。《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积极扶持、规范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稳步发展选择性、高质量的民办中小学,积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有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引导发展各类紧缺性、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本科院校申办研究生教育,扶持民办本科院校建立科研平台,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培育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民办学校。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清理并纠正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歧视性政策,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和办学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