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绥化市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和清理工作,全市6540人不符合低保条件,被清除低保队伍。
上半年,绥化市部署了两次大规模低保清查和数据填报、审验、更新工作。在城市低保清查方面,重点放在社保已到开支年限、“五七”家属工、大学生就业等方面,到8月末,共清除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1490户3720人;在农村低保方面,重点放在家庭搬迁、长期户在人不在、本人病故、子女结婚另过等方面,到8月末,共清除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1685户2820人。
同时,全面提高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176元提高到221元(市本级和北林区从195元提高到240元),月人均补差额从139元提高到16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900元提高到1200元,年人均补差额从684元提高到800元。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