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0日讯 记者19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我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8平方米和2009年新增低保低收入廉租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续发工作昨日完成。至此,我市今年廉租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续发工作全部结束,共有11977户家庭领取了廉租房租赁补贴款。按计划,今年年底前,我市还将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3000户。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王绍华主任介绍,今年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续发工作分两次进行,涉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和平房6个区。上半年续发的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9平方米和10平方米以下廉租家庭,共为3746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了补贴款,共计1691.54万元;刚刚完成续发的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8平方米和2009年新增低保低收入廉租住房家庭,共发放补贴款4732万余元,涉及8231户家庭。
据介绍,今年,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仍以现金形式发放,相关部门正在对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形式进行调整,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实际,从明年起,将改现金发放为廉租户开设银行存折,按季度向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家庭划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使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廉租户的手里;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廉租户家庭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对廉租户进行审核,使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真正用于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据了解,根据2008年实施的《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并需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困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