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讯 建筑工地垃圾随意倾泻、居民装修垃圾到处扔,一直以来哈尔滨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存在空白。记者24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该办法对哈尔滨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进行了规范。今后,哈尔滨建筑垃圾运输将实行“运输卡”管理制度,载明运输路线、排放时间和消纳场地等内容。针对居民个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启动申报制度,居民须自行向物业或街道办事处申报,定点存放及时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否则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处理须缴纳处置费
办法规定,哈市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和消纳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不得擅自排放、运输和消纳,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证》后才可排放。但施工单位要将建筑垃圾交给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者拆迁单位未取得审批擅自排放建筑垃圾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者个人运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办法规定,哈市建筑垃圾排放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由哈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处置费。此外,管理部门还将对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情况,实行综合信用评价管理。属于建筑施工的,纳入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进行管理;属于拆除施工的,纳入房屋拆除信用评价进行管理。
建筑垃圾须按批准路线运输
为了防止建筑垃圾运输途中造成污染,办法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对个人不予核准《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运输建筑垃圾前,持《建筑垃圾准运证》到市市容环卫部门领取《运输卡》,并随车携带备查。《运输卡》应当载明运输工地、运输路线、排放时间、消纳场地等内容。运输中,必须按照公安交通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建筑垃圾必须在指定的消纳场倾卸,服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并取得回执备查。
为了防止建筑垃圾运输途中造成污染,办法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对个人不予核准《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运输建筑垃圾前,持《建筑垃圾准运证》到市市容环卫部门领取《运输卡》,并随车携带备查。《运输卡》应当载明运输工地、运输路线、排放时间、消纳场地等内容。运输中,必须按照公安交通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建筑垃圾必须在指定的消纳场倾卸,服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并取得回执备查。
个人产生装修垃圾未申报罚500元
针对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办法进行了单独的规定,单位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向各区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按照区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苫盖严密,并雇佣经核准的运输车辆及时清运。
个人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提前向街道办事处申报,并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苫盖严密,自行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雇佣经核准的运输车辆及时清运。而对于未在指定地点堆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及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代为清运建筑垃圾的个人,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