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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七万户居民告别棚户区
2010-10-26 15:12:3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洪家兴 张强 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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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听说绥化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之一峰威南苑已经进户了,而兴国小区、佳美小区、西湖锦园有的已经具备了进户条件,有的即将进入验收程序,正在忙着选购新家具的市民陈霞心里既羡慕又满怀憧憬。再过一个月,自己的房子也能下来了,就可以搬进宽敞明亮的楼房了。从2008年到现在,绥化市共拆迁棚户区45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1030万平方米。像陈霞一样受益于棚户区改造的居民有7万多户。

  2008年,绥化市建设部门调查显示,全市棚户区面积在235万平方米左右,大部分房屋建设年代久远,过道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

  2008年棚户区大规模改造正式启动,绥化市当年市区就拆迁棚户区面积22万平方米,当年建成51万平方米,使2596户住房困难的居民住上了新房子、暖屋子。2009年,拆迁棚户区43万平方米,当年建成75万平方米,5000户居民住进了新居。今年,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提速,一片片棚户区夷为平地,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设计新颖、充满现代气息的楼群让人惊叹。

  绥化市把棚户区改造列为民心“一号工程”,作为市委市政府大事来抓,更作为树立城市形象、彰显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住房保障办公室和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并制定了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等相应制度。为突破资金瓶颈,该市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给开发企业优惠,不但号召本地优势企业投身棚户区改造,还吸引来域外优秀企业参与开发,使小区建设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在用地方面,对回迁房屋和公益性房屋建设用地,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对配建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实施行政划拨土地;对其他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所得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用于回购廉租住房。在收费方面,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内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在税收方面,属地方留成部分全部投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确保工程质量,该市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治塌、渗、漏、空、裂等质量问题,堵塞各类安全隐患。同时,重点把住材料关、建设关和验收关。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外,还邀请回迁住房户到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实行扣分、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和责令退场等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棚改工程成为惠民之举。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