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日讯 由省市财政出资76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再由合作银行进行贷款金额放大,企业申请“助保金贷款”后,即使抵押不足也一样能获得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20%的低息贷款———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助保金贷款”试点市,我市已为20户企业提供了“助保金贷款”担保,担保金额达2.02亿元。
据介绍,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助保金由企业自愿缴纳,企业在限定贷款期限内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助保金一次性予以返还。贷款企业应提供相当于贷款金额50%以上的抵押、质押担保。合作银行对贷款企业上浮利率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利率的20%。
截至目前,由市工信委、市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哈尔滨银行共同搭建的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担保业务工作平台,已为哈轻塑胶、重工设备、松江电机、红光锅炉等20户企业提供助保金贷款担保,金额达2.02亿元。预计到年底,我市将能够完成“助保金贷款”3.5亿元以上。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