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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对市民最讨厌30种交通陋习开展专项整治
2010-11-04 09:37: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运 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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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经过一个月的投票和统计,我市“弃陋习、树新风、畅通达”民意调查“秋风行动”交通陋习评选活动日前结束,共收到投票37932份,评出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30种交通陋习。近期针对这30种交通陋习,我市相关部门将作出分析、研究,进行全方位治理。

  从9月中旬开始,通过网络点击、报纸刊登和对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我市展开了“弃陋习、树新风、畅通达”民意调查“秋风行动”。截至10月末,调查问卷统计工作已经结束,通过市文明办、市安监局和哈尔滨新闻网共收集调查问卷、网上投票37932份,群众从54种交通陋习中选出了30种最讨厌的交通陋习。

  近期,我市相关部门将根据统计整理后的群众测评意见,对排名前30位的交通陋习行为进行逐条分析、研究,进行全方位治理。对其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治理。

  群众反映最强烈的30种交通陋习:

  机动车交通陋习:

  1.强行超车、争道抢行;2.不避让行人;3.随意倒车、掉头;4.超速行驶;5.随意变更车道;6.急停猛拐;7.雨天行车遇行人不减速;8.乱鸣喇叭;9.开车打手机;10.出租车变相拒载;11.不排队加塞;12.遇前方拥堵逆向超车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公交车道;13.在堵车时穿来插去;14.乱停、乱放;15.公交车不进站台停车;16.货车沿途漏撒;17.变道或转弯不开转向灯;18.向车外吐痰或扔废弃物;19.乱使用远光灯;20.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

  非机动车交通陋习

  1.不遵守交通信号;2.随意横穿马路;3.逆行;4.不礼让行人;5.乱停、乱放。

  行人交通陋习

  1.不遵守交通信号;2.钻跨或翻越交通护栏;3.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斜穿道路;4.不走过街设施;5.在行车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索要钱物。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