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规划在二环路以外的区域,重点在先锋路、哈平路、松北区三环路出口处附近区域建设二手车市场……近期将开始逐步搬迁机场路二手车市场。”以上这段文字,出自哈尔滨市商务局制订的《哈市二手车发展办法》。22日,哈市商务局和哈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哈市在借鉴省外先进经验规划了三处二手车市场的同时,还将对二手车的经营主体进行登记管理。
机场路将逐步敞亮
据哈市商务局物资市场管理处处长刘建军介绍,在二手车市场的管理上,哈市商务局承担两大功能:第一是制订二手车市场发展规划;第二是备案登记,也就是说哈市所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都要到商务部门备案。商务部门还要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二手车市场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不多。”
刘建军说,哈尔滨市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划在二环路以外的三环区域,重点在先锋路、哈平路、松北区三环路出口处附近区域建设。规划要求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具备集中交易、提供相关服务基本设施和条件。同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总量近期控制在5个以内。从目前看,机场路的交通功能和环境功能是第一位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宜在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党政机关、学校附近、人口密集区和道路狭窄、容易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地区设立,因此近期将逐步搬迁机场路二手车市场。
增设二手车市场准入门槛
刘建军分析说,目前哈市二手车市场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是准入门槛较低,二是占道卖车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在2005年国家颁布新的《二手车发展办法》之前,国家对于二手车市场的准入要求是“必须有注册资金50万元,自有场地1万平方米”,但是新的《二手车发展办法》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和场地。
“基于哈市的现状,哈市在制订二手车发展规划中还设置了20万平方米的门槛。”刘建军说,与此同时,在出台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规划之后,哈市五部门又制订了《哈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要求,二手车交易必须在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场外交易服务,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或变相增设分支机构。还规定,买卖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除提供固定的场地外,还应具备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一站式’服务的条件。”刘建军说,目前哈市只有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中顺二手车交易市场具备这些要件。
二手车市场须具备三要件
记者从哈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哈市工商局按照哈尔滨市政府进一步清理整顿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会议的要求,就哈市二手车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进行了特别规定。
规定要求,对已经登记的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凡经营场地不足1万平方米的,由工商局企管处及辖区分局等相关部门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2010年度一律不通过企业年检,并通知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规定指出,凡新办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登记:1、具有自由使用权的土地;2、经营场地必须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3、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4、经区、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
记者注意到,哈市工商部门在下发规定通知的同时,还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及时将本辖区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纪机构的底数、限期整改户数,包括应办和已办理重新登记户数等信息摸清。
哈市相关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哈市已经下决心要从根本上治理机场路二手车占道卖车乱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陆续采取行动,对哈尔滨市政府近期召开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秩序有关问题的会议的决定,予以一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