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9日讯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粮食、蔬菜、鸡蛋、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的情况,哈尔滨市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积极采取系列措施稳定市场、平抑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场供应。
物价:超市商场
不能随意调价
26日,省物价局出台了稳定物价“十条措施”,哈市物价局也积极采取措相应措施稳定市场物价,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取缔乱收费,还将对涉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哈市物价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其中,粮、油、蛋、菜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将作为当前价格检查的重点,并严肃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串通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倡导企业守法经营、让利于民。特别是提醒告诫各大超市、商场、绿色通道相关单位、学生食堂等经营者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随意调整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价格举报工作,“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受理民众对价格、收费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工商:
抓市场监管
保物价稳定
从11月末开始,哈市工商部门将以市民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蔬菜、禽蛋、豆制品、奶制品等商品为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欺行霸市、价格欺诈、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控制限时销售、限量促销、限价促销等活动,依法查处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加大对无照经营粮、棉、油等生活必需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引导经营者建立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对群众反映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通力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质监:
强化措施
严管生产源头
近日,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特别是近期市场价格上涨较多的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等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食品,进一步从生产源头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能够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加强农资、农膜、燃油燃气等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集贸市场、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管,重点查处利用衡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计量作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强电能表、水表、煤气表、热能表等民用表的计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检定安装及使用不合格、具有作弊功能民用表的违法行为,保证用电、水、气计量结算的准确;加大对农村售煤市场的衡器监管力度,严查“短斤缺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