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12月2日讯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全市44户生活美容院和1户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扩大宣传医疗整形广告、超范围经营、化妆品产品索证、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消毒等热点问题。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少数生活美容院存有医疗美容器械,但没有发生医疗美容行为,针对这一现象,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警告并没收了医疗美容器械。同时,检查人员要求各美容院要建立化妆品索证、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使化妆品得到净化,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对存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消毒间未使用、混用等情况的美容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