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安协警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工作性质:协助公安民警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二、招聘人数:800名。其中,交通协警员300名(全部为退伍士兵);派出所协警员500名(退伍士兵300名,大专以上毕业生200名)。
三、招聘对象:因工作岗位实际需要,招聘对象限定为哈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持《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统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属未安置的退伍士兵可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身高170cm以上,双眼视力0.8以上。
3、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无前科劣迹。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2日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道里区端街26号)报名。
六、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表、本人户口、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报名表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网站//www.hrbgaj.gov.cn的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1寸照片)
七、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交通协管工作经验者在报考交通协警员职位时优先考虑)。
八、体检及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如体检、政审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聘用人员的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岗位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联系电话:87661766、84631772
哈尔滨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