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3日讯 (林乐君 记者印蕾)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中省直属建筑施工企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即日起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民工顺利返乡过年。
即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企业自查阶段中反映出的问题逐户进行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行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情况;各市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等。
根据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方案,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查处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50起,为3.2万名农民工追发拖欠工资6356万元。其中,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查处中省直属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8起,为17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