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各区县将建应急救援大队 应对高层道路交通等事故
2010-12-27 09:57:4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处置灾害事故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26日,哈尔滨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2011年年底前,哈市各区、县(市)全部挂牌成立应急救援大队。同时依托消防部队现有资源,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道路交通、地震、水域(冰上)等灾害处置方面的6支应急救援专业队。

  《意见》规定,哈市各区、县(市)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依托消防部队建立应急救援支队和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救援队伍应承担包括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矿山事故、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哈市将立足于处置突发事件需要,依托消防部队现有资源,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道路交通、地震、水域(冰上)等灾害处置方面的6支应急救援专业队,建设33个消防铁军灭火和应急救援攻坚组,进一步提升其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处置灾害事故的水平。

  按计划,2010年年底前,哈尔滨市成立应急救援支队,市级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哈市60%的区、县(市)挂牌成立应急救援大队,60%的区、县(市)级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2011年年底前,各区、县(市)全部挂牌成立应急救援大队。到2012年,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建成两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