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2月30日讯 39岁的张女士是一名残疾人,不久前,从未有过正式工作的她走上了兰西县某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岗位,成了一位“上班族”。记者在市残联了解到,绥化市“助残就业爱心工程”第一批通过考试的599名残疾人正在或者已经完成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这些残疾人全部上岗实现就业。
上岗就业的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及工作表现可续签劳动合同。上岗就业的残疾人工资不低于绥化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费部分由残疾人本人负担,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另据了解,“助残就业爱心工程”按照“因人设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共有六类岗位:各级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街道、社区残联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定编以外的工勤服务岗位,包括后勤保障、保洁、保绿、设施设备维护及学校的公寓、图书室、实验室管理员等岗位。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就业援助指导中心,设立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所需的话务员、记录员岗位。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基础台账信息登记表录入人员岗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基层农业服务类、基层医疗卫生类、基层文化科技服务类、基层法律服务类、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类、基层市政管理类、基层公共环境和设施管理维护类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特殊残疾人根据其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岗位。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