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1月1日消息(记者张英林 迟嵩)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灾区困难群众过好“双节”,黑龙江省第一笔国家冬春救助资金1.82亿元已全部下拨,并将于15天内下发到救助对象手中。
为确保春季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年初开始,黑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及时下拨国家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800万元,保证了120万名灾区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需求;绥化龙卷风灾害、鹤岗洪涝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黑龙江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先后4次紧急下拨救助资金2000万元,妥善安置了2.6万名受灾群众;日前,黑龙江省又争取国家冬春救助资金2.3亿元,其中第一笔资金1.82亿元已经下拨,主要解决冬季灾区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生活困难。
2010年,黑龙江省气候异常,致使灾害早发、多灾并发、重灾连发,特别是漠河冰凌、抚远洪涝、绥化龙卷风等灾害破坏力强、危害性大,给受灾地区造成了严重损失,灾区人民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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