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已经确定哈医大一院和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为电子病历试行试点医院,并且下发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要求两家医院按照规范开始推行电子病历系统。
去年10月,我省成为全国电子病历试行试点省份,经过筛选,确定了哈医大一院和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为电子病历试行的试点医院。电子病历不但告别了“天书”处方,还会避免因修改处方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据了解,医院试行的电子病历系统将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
据哈医大一院信息中心负责人介绍,试行电子病历后,患者可以明确看到医生对自己病情的检查和治疗记录,电子病历中的任何修改都将被记录,避免以后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同时,为保护患者隐私,医院会根据需要对医生设置不同的查看病历权限,该院最快将在上半年在全院范围内实行电子病历。
责任编辑:韩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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