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10日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将“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2011年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确定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同时把“促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主题,“惠民生”作为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今年的价格工作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服务产业项目建设、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三农’发展”为重点。
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出台。物价部门在物价形势明显好转之前,继续严格执行暂停涉民商品和服务项目调价的政策。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重大节日各地要至少动用60%以上的价格调节基金。
今年,物价部门将继续把清费治乱减负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继续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着力解决价格热点问题仍是物价部门工作重点之一,今年将积极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与收费问题。今年将推进设立药事服务费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政策,切实规范学前教育、殡葬服务、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做好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的价费管理。继续实行对弱势群体的价费减免优惠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因价格改革而受大的影响。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