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3日讯 临近春节,部分农民工又遭遇欠薪,讨薪再成社会热点。记者从市劳动仲裁院了解到,2010年市区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105件,其中有关工资方面的纠纷就占了45%。
据了解,2010年市区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105件,而2009年共受理了80余件,增长了20%多。而在这些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纠纷占到的比例最大,达到了45%。
市劳动仲裁院陈晓伟副院长介绍,在工资纠纷中,其中明显拖欠工资的比例并不大,主要是关于加班费的问题。
他表示,由于缺少加班方面的必要证据,胜诉率非常低。
他说,劳动者在平时应该注意加班证据的搜集和掌握。在加班费的申诉中,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能确定工作标准和工资标准,必须要通过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才能证明是否存在加班的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不执行加班费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只有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或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才可要求加班费。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两年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明显增多。据统计,去年,劳动关系案件所占比例接近14%。
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发生事故伤残后,进入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与用人单位应存在劳动关系,而部分劳动者却不能够出具劳动合同、工资表等这类相关证据。
在去年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工伤待遇赔偿方面的案件占到了2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也占到了总数的10%。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