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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大力加强我省城镇化建设
2011-01-20 15:33:0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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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委员张敬先。东北网记者 顾硕 摄

 省政协委员王书雅。东北网记者 顾硕 摄

  东北网1月20日讯(记者 顾硕)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委员们就如何加强我省城镇化建设问题提出了建议,他们纷纷表示,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提高城镇化的水平和发展的质量。

  “加强市、地、县、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尤其县、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需重点投入。”——张敬先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截止2009年底,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46.6%,近几年来,年均增加0.9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城镇体系。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所在。城镇化建设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使大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投身到其它的行业进行生产和生活。城镇化已成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解决就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

  我省城镇化建设比沿海发达地区相对滞后一些,如何借鉴沿海地区的经验和教训,科学制定我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取得制度创新是城镇化建设首先要解决的大问题。

  省政协委员张敬先建议,应解放思想,付出改革成本。制定以人为本,农民满意的迁村并居政策。加强市、地、县、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尤其县、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需重点投入,城镇化建设首先应解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

  张敬先认为,凡是进镇的农民,不仅解决居民户籍、还要在养老、医保、就业、子女入学,劳动工资等方面,与城镇居民拥有同等权益,以此调动农民进城的积极性。

  “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紧凑型的小城镇,彰显规划的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王书雅

  目前,部分乡镇规模仍然偏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共设施投资效益。投入渠道单一,在经营方面,利用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小城镇的吸引力不强,限制了一些乡镇的较快发展。个别乡镇发展目标不够明确,在规划建设上以我为主各自为政,在区域总体上缺乏整体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省政协委员王书雅建议,要结合各小城镇的区位优势、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和历史、现状、人口、资源等实际,合理确定建设的规模、标准和设施配置,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紧凑型的小城镇,彰显规划的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小城镇要发展,投入是关键,而目前各乡镇的财力都十分有限,靠政府包办难度较大。王书雅建议,要坚持走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道路,既要抓住国家重视小城镇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又要把国有土地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有偿推向市场,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小城镇的开发建设。省政协委员王书雅建议,要在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绿化、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按城市的要求组织实施,发展并完善公用设施,健全基础功能,力求向小城市的方向发展。要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广播电视、社会福利等事业建设,走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