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21日讯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民生逐步改善的同时,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也在合理区间波动。据国家统计局齐齐哈尔调查队日前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十一五”期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五年累计上涨19.8%,平均每年上涨1.82%,实现了经济高增长,物价低通胀的良好发展势头。
“十一五”居民消费价格跌宕起伏
在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市场等宏观调控政策下,“十一五”期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走势呈波浪式。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价格进入上升通道,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升至101.6%,2007、2008年涨幅进一步扩大,各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都是104.8%,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100.3%,但是并未形成严重的通货紧缩,2010年商品市场持续紧缩局面得以扭转,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达到103.2%。
食品类价格涨幅居八大类价格之首
“十一五”期间,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57.1%,涨幅居八大类价格之首,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程度为78%。其中,粮食、肉禽、蛋、鲜菜价格分别累计上涨74.7%、66.4%、75.2%、65.1%。食品类价格的上涨,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第一主因。
食品类涨价因素除了成本推动和流动性比较充足之外,还有两大原因:一是国外农产品涨价以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了国内市场,二是“十一五”后期,国内自然灾害多发,某些农产品种植面积的减少和减产,对食品价格上涨都产生很大影响。居住类价格不断攀升
“十一五”期间,居住类价格累计上涨22.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程度为14%。居住类涨价因素除了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家庭住房装饰成为居民消费热点,以及燃煤、房屋贷款利率、房租等因素上涨影响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受水、电、气调价的影响。由于水、电、气这些资源性产品价格计入居住统计中,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调,对居住的影响也在加大。
家庭设备用品和通信类产品缩减作用明显
在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统计中,交通和通信、家电类价格下降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的缩减作用也很明显。
由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多年来家电、通讯工具、电脑这类产品始终保持着降价趋势。调查显示,“十一五”期间,家庭设备价格累计下降4.1%、摩托车价格累计下降13.4%、通讯价格累计下降32.6%、文娱用耐用消费品价格累计下降51.6%,它们共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程度为24%。“十二五”,稳定物价重中之重
预计在“十二五”初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阶段性上涨行情仍将延续。因此,未来五年,各级政府应继续把稳定物价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将保持消费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作为重点来抓,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关注低收入群体,保证社会稳定,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的功能,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把握好价格结构性调整力度,为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