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曹曦)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会议21日结束。会议审议了关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黑龙江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等三个报告及草案的审查报告,同时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三个报告及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生出席会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提出的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符合黑龙江省的实际。“十二五”期间将是我省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可靠基础的五年。为了确保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建议,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把加快结构调整贯彻始终;以加快科技创新为支撑,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彻始终;以两大平原农业综合试验区建设为重点,把推进农业现代化贯彻始终;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目的,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贯彻始终;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把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贯彻始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是我省经济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好的一年。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安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是积极可行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省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为了确保完成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着力推进大项目建设,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抓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和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实验区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继续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继续做好财政金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继续抓好节能减排,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是可行的。省政府提出的2011年预算草案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收支平衡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相适应;预算支出安排重点突出,大力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和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为圆满完成2011年预算,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建议,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确保财政支出落实到位,狠抓增收节支,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强化和改进预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