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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各级版权管理部门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
2011-02-02 10:49: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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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自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全面展开。2月2日,本网陆续推出相关系列报道,着重宣传我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

  东北网2月2日讯 系列报道一:黑龙江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

  记者 顾硕


黑龙江省开展节日市场检查行动。图为哈尔滨远大购物中心。东北网记者 顾硕摄

  “保护知识产权首先是中国自身发展内在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紧迫需要,如果没有好的发展环境,一个公平的市场秩序,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难以实现的。”黑龙江省版权局副局长张雨虹在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

  东北网记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目前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省版权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张雨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国务院部署、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一项重大专项治理行动,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版权局组织全省版权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印、发行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软件预装领域和互联网软件传播以及经营性使用软件企业、用户的监管。截至目前,已对1.1万余家经营业户进行了执法检查,收缴侵权盗版制品,并对涉嫌侵仅盗版行为进行了查处。

  东北网记者:这次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

  张雨虹: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客观地看,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这不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也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非常及时和必要。保护知识产权首先是中国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紧迫需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发展环境、一个公平的市场秩序,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难以实现的。

  东北网记者:近年来,我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在版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体有哪些?

  张雨虹:2010年,我省拟定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近年来,我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打击侵权盗版,开展了打击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及网络专项治理行动,树立了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每年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这个平台,开展了百所学校、万名教师、百万中小学生“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同时开展中小学生盗版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等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知识产权意识;三是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将全部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东北网记者: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完善和完备是否需要一个过程?

  张雨虹: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一个盗版泛滥的过程,这既和经济发展阶段、生产水平、技术水平相关,也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认识水平以及相应的保护体系相关。这个过程是必经阶段,但是我们要尽可能缩短这个过程,这对国家的健康发展有利。只有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加依赖于知识产权,更加依赖于智力成果的创造和使用,我们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彻底转变。所以对智力成果的创造和使用就要有一个规则,就要有保护。保护和创造、使用是相互关联的。对此,全社会已经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