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2月16日讯 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主要特征的低碳经济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倡导和推崇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达成的普遍共识和采取的一致行动。我市是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由于长期形成畸重的产业结构,碳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因此,通过发展低碳经济,提高煤炭等能源产品的利用效率,降低经济的碳强度,成为发展鹤岗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鹤岗地区经济结构、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创新转型的重要途径。
“十一五”期间,鹤岗市政府立足鹤岗实际,先后下发了《鹤岗市生态市建设规划》、《鹤岗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鹤岗市节能减排考核办法》等政策规定,实现了GDP能耗由2005年的2.66吨标准煤下降到2009年的1.75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量由3.6万吨减少到3.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4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02%。全面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市“十一五”期间共安排落实污染减排项目33个,总投资17.3亿元,是“十五”期间治理工程总数的2倍。实施了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完成鹤矿集团工业锅炉改造、鹤矿集团10万千瓦矸石热电厂、黑龙江省兴汇粮食加工有限公司余热供暖工程等节能项目建设任务,年节能近30万吨标准煤,取缔燃煤锅炉151台,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12万平方米,节电6415万度。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截止目前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已完成186万平方米。
同时减排方式呈多样化发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促减排。2009年7户重点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全部完成;加强监督管理促减排,水、气等11户国有控股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市级网络平台建设全部完成;加强新建项目总量控制促减排,新建项目全部实现增产不增污;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促减排,开发稻壳发电、风能发电、煤层气能源项目,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2.94亿千瓦时/年;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促减排,完成8户造纸企业关停及8户造纸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改造。
此外,对全市大型煤炭开采企业矿井水进行净化处理,实现综合利用,年减排矿井疏矸废水3500万吨,创造经济效益3000余万元;原有25户煤炭洗选企业,洗煤废水全部实现闭路循环利用,年减排废水600万吨,回收煤泥40万吨,创造经济效益3540万元,新建17户选煤企业“环评”批复,全部采取闭路循环生产工艺,废水全部实现零排放;宇城空心砖有限公司、鹤矿集团矸石热电厂、水泥厂、空心砖厂、布道板厂等一系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年消耗煤矸石90万吨、粉煤灰及炉渣85万吨,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创造经济效益5000余万元。“十一五”以来项目“环评”审批合格率100%,否决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项目5项,淘汰关停落后企业12户,对5户造纸企业进行了产业优化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优势项目上马,继续创建“环保绿色通道”,华鹤120万吨甲醇项目、万昌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焦化项目、萝北县望云峰风力发电项目、金盛粮油稻壳发电等14项清洁、新型能源替代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这些项目的上马标志着鹤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也显示着鹤岗地区发展低碳经济有了新的开端。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鹤岗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环境治理力度和投入,使生存环境有了比较明显的改观,主要指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