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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大打“药妆”牌 药监:国内无“药妆”批准文号
2011-02-17 09:18:0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虹娇 王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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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7日讯 目前,在哈尔滨市一些商场或是药店里均有标注为“药妆”的化妆品,多数商家以无刺激、防过敏、纯植物、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等名义进行宣传。虽然这类产品的价格略高于同类产品,但仍被许多爱美女性所青睐。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面上所出售的“药妆”产品,生产批号均为“卫妆准字”,与正常的化妆品批号相同,并且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也没有“药妆”的相关批准文号和标准。

  14日,记者在南岗区西大直街某商场内看到,一些化妆品专柜将产品标注为“药妆”进行销售,且种类齐全,包括洗面奶、乳液,美白面霜和保湿水等。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的‘药妆’销售得非常好,对于过敏性皮肤特别适用,而且美白和祛痘功效也非常好,都是采用纯植物提取的,不含任何添加剂,可以安全放心地使用。还具有一定的,对修复受损肌肤效果明显。”记者询问销售人员“药妆”与一般化妆品的区别是什么?其表示,“药妆”是采用纯植物制造的,而且其中含有重要修复成分,普通的化妆品中则添加了各种香精。

  正在购买“药妆”产品的周女士告诉记者,“我是看了宣传单才来买的,觉得‘药妆’对皮肤的刺激性小,我本身是过敏性皮肤,感觉用这个产品能治疗皮肤过敏,价钱虽然贵一些,只要安全就好,所以打算买回去试一下。”

  从事多年化妆品销售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其实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药妆”产品的功效都是商家为了宣传、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而夸大的,而且现在市场上所谓的“药妆”销路非常好,所以很多商家都纷纷效仿,其实它并没有什么药用功效,就是普通的化妆品而已。

  业内人士:

  “药妆”大打擦边球

  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

  记者走访中发现,市场上大部分“药妆”产品的产地都是我国南方城市,生产批号都是“卫妆准字”或“卫特准字”。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药妆’在欧美国家以及日本已经获得大多数民众的认可,这种产品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如祛痘祛斑的洗面奶,有助睡眠的沐浴液、洗发水等。因其针对性和功效性都优于一般的化妆品,很多人都更青睐于‘药妆’。而我国很多大型企业也早已预见到了其市场前景,纷纷试水。而一些小企业甚至骗子看准这一时机,开始疯狂地借‘药妆’这个噱头大打擦边球,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弄得现在国内化妆品市场鱼龙混杂,一片混乱。这些人坑害消费者的同时也使消费者对市场失去信心。现在业内也急切希望我国出台相关标准和规定,使市场得以规范化。”

  官方说法:暂时没有所谓“药妆”的批准文号

  据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国现在对化妆品的具体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而对于“药妆”这一概念暂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规范中,对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虽然一些进口的化妆品或许在国外可以称作是药妆,但是在中国要么是药,要么是化妆品,暂时没有所谓“药妆”的批准文号。而一些企业利用“药妆”这一噱头大肆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化妆品如利用“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名头夸大宣传并存在误导消费者情况的,监管部门将联合工商管理部门给予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提高认识,不要轻信商家的一些夸大宣传,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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