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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加大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惠民力度
2011-02-18 09:39:0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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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8日讯 今年,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的惠民力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标准,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将由财政全额补助。关停破产企业的工伤人员也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医疗保险。增设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档次,新增档次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加大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20元提高到200元。将城镇居民门诊就医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就医不设起付标准并相应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养老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将主城6区、2县(市)纳入新农保试点,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失业保险。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将县(市)纳入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范围;保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需求,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减轻失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负担。

  ——工伤保险。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逐步将县(市)工伤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增加基金支撑能力。将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将关停破产企业的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