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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私存烟花爆竹违法不安全 剩余鞭炮可寄存或上交
2011-02-19 11:13:45 来源:生活报  作者: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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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讯 正月十五已过,从18日零时起,哈尔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为私存烟花爆竹既违法又不安全,家中还有剩余鞭炮的市民可将鞭炮上交到公安部门或安全执法监察大队,由这些部门负责联系存储或集中销毁。

  “年过完了鞭炮还剩很多,家里没地方放,扔了又舍不得,到底该咋办?”18日,市民柳先生看着家中剩余的鞭炮感觉有些“烫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和柳先生有同样烦恼的市民不在少数,其中一些市民准备将鞭炮留在家里明年再放。但是,根据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私存鞭炮是违法行为,必须按规定回收或者上交。

  位于哈市道外区沟沿街2号的哈市日杂公司每年都准备仓库免费保管商家和市民手中的烟花爆竹,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储存烟花爆竹不是简单放在哪里都可以的,储存烟花爆竹要防晒防潮,杜绝一切让烟花爆竹受热的因素,衣料摩擦产生的静电火花也可能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哈市安监局提醒市民,正月十五已过,市民须将家中剩余鞭炮上交到公安部门或者安全执法监察大队,由这些部门负责联系存储或集中销毁,不允许再私自燃放。根据哈市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点违规储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非法储存的,公安部门将视情节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