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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推行政府雇员制 辅助岗位雇员每月工资1500元
2011-02-22 09:41:5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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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关于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工工资标准的意见》经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这标志着哈市正式开始推行政府雇员制。根据《意见》,哈市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工统一的薪酬制度,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作标准确定,辅助岗位雇员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

  据了解,目前,哈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辅助岗位雇员和临时工工资标准并不统一,分别在每月1000元和850元水平,多年基本未涨。根据《意见》,哈市将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工统一的薪酬制度。

  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将雇员分为高级雇员和普通雇员。高级雇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需要,聘用的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有特殊技能的学者、专家。普通雇员分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和主要从事业务咨询、窗口服务、文档管理、热线受理等工作的辅助岗位雇员。

  高级雇员工资标准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根据所聘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作标准确定,工资中包括个人应缴的“三险一金”。辅助岗位雇员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包括个人应缴的“三险一金”。

  《意见》规定,根据工作岗位的难易程度,临时工岗位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岗位临时工,主要从事简单劳动工作,包括保洁、炊事、收发、更夫、保安等工作;一类为技工岗位临时工,主要从事具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工作,包括司炉、驾驶、电工、水暖等工作。普通岗位临时工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技工岗位临时工工资标准为每月1200元,工资中均包括个人应缴的“三险一金”。

  此外,为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意见》对建立雇员和临时工工资增长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雇员和临时工的工资标准随哈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比例增长。

责任编辑:韩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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