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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应勇于维权
2011-02-23 09:20:58 来源:生活报三江版  作者:余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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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3日讯 春节前后,是市民消费旺季,可一些商家单方约定的霸王条款对市民消费权益构成侵害。哪些是霸王条款,市民该如何应对,本报予以关注。

  节假日禁止洗浴

  两个多月前市民朱女士在市区一家洗浴中心以优惠价格一次性购买了10张洗浴票。开始几次洗浴都很顺利,去年圣诞节这天,朱女士带着几名朋友再次洗浴,可该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却将她们拒之门外。

  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天是圣诞节不接待使用优惠票的洗浴者,而且他们已经在优惠票上做了说明。朱女士细看优惠票下面小字果然有“重大节日禁止使用”的字样,朱女士感觉不公平向工商部门反映此事。

  佳木斯市工商局经济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郑允峰称,这个案例中洗浴方面提出的所谓“重大节日禁止使用”这一规定模棱两可,没有确定性,完全根据商家自身利益所需而确定,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伤害。

  商家在宣传时不应该使用这类不确定内容,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维权。

  出意外概不负责

  近日,市民赵女士带着孩子到大商集团华联商厦附近一家快餐店吃饭,孩子对那里的大型组合玩具十分喜爱,在里面玩不愿出来。

  在旁边等候的赵女士忽然发现大型玩具旁边有一条警示标语“出现事故概不负责”,这句话吓了赵女士一跳。玩具旁边没有工作人员,在附近找到工作人员经确定在玩玩具时发生意外快餐店确实不承担责任。

  担心孩子安全的赵女士赶紧带着孩子走出快餐店,并为玩具内其他孩子的安危捏了把冷汗。

  郑允峰科长说,快餐店提供玩具虽然是免费的,但玩具必须对在里面玩耍的孩子有安全保证,出现伤害事故快餐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一些超市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存取包裹的组合柜,但在组合柜上注明“失窃物品 概不负责”,这样的警示语同样属于霸王条款,市民应该据理力争。

  修家电互相推诿

  2010年11月份,市民崔先生在市区一家电卖场买了一个电饭煲,电饭煲买回家使用没有半个月竟然出现问题罢工了。

  崔先生找到卖场,卖场负责人表示电饭煲出现问题是厂家造成的,让崔先生与厂家联系。可崔先生与厂家联系上后,厂家要崔先生找卖场。就这样卖场和厂家将崔先生踢来踢去,问题电饭煲至今也没有修上。

  郑允峰科长说,春节期间是家电购买高峰时段,新买的家电特别是小家电容易出现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时经销商应该首先积极地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待做好消费者的工作后,再回头向生产厂家索赔,不应该嫌麻烦推卸责任,致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伤害。

  重拳直指“霸王条款”

  目前,佳木斯市工商局节日期间餐饮服务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序幕已经拉开序幕,集中整治阶段持续到3月30日,重点检查经营者使用的店内告示、消费卡、广告、宣传资料中是否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格式条款以及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等内容。

  郑允峰科长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消费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可以通过12315工商举报热线反映情况,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消费。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