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4日讯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111.2亿元增加到251亿元,是“十五”期末的2.3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是“十五”期末的2.8倍;全口径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均为“十五”期末的2.7倍。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是“十五”时期的3.6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是“十五”时期的1.9倍;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十五”期末的1.6倍,2010年增幅列全省第三位;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项目建设实效突出
全市集中力量连续开展了两轮“项目建设年”活动,共实施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214个,完成投资近200亿元。特别是近三年已开竣工的产业项目数超过改革开放以来近三十年的总和。2010年,组织开展了“项目攻坚年”和“四比”竞赛等活动,共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00个,其中投产40个,在建60个。
三次产业加快发展
“十一五”期末,一二三产增加值实现60.2亿元、125.4亿元、65.4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1.6倍、2.3倍和1.5倍。工业整体素质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34户,比“十五”期末增加62户。大力实施“精煤战略”,全市生产原煤1833万吨,生产洗煤1221万吨,实现税收18.5亿元,增长13.7%。现代农业加快建设,粮食实际产量从9.2亿斤增至20.5亿斤,域内粮食总产从44.4亿斤增至71.2亿斤,分别是“十五”期末的2.2倍和1.6倍,创历史最高纪录。2010年,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325.5万亩,其中水稻新增38万亩,当年实现了打造“百万亩水稻”的目标,占全省新增面积的1/6,受到省政府表彰。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种植面积达155.6万亩,有机绿色标识达到220个。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2户,“梧桐”、“龙水”、“实实”牌大米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占全省的3/5;我市被评为全省“农业产业化先进市”。
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十一五”时期,共建成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252公里、35公里和1340公里,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200%、47%和330%。完成绿化任务46万亩,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4%、42%、40%和14.7平方米。水、电、气等城乡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2010年,我市全面掀起新一轮城乡建设高潮,明确了“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水森林城市”定位,并全面加大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四供两治”工程、“五化”工程、“滨水城市”工程、城市工能提升工程等,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教育事业长足进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建成省级标准化学校29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高考升学率达到86.5%;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建13所学校8.7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卫生服务日趋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新建了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院、市医院急救中心及一批县、乡、社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0%。科技水平逐步提高,共实施高新技术项目408项,形成科技成果124项,获得国家级专利420项,列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6%,比“十五”期间提高了10.5个百分点。文化建设成果显著,改造了一批基础设施,全市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52%。体育事业成绩喜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安装体育健身路径器材200多套。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获省级以上赛事金牌355枚。
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数量逐年增加,并上升为“工程式”推进。其中投资百万元以上的事项五年达到374项,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3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0倍。在岗从业人员达到27万人,比“十五”期末增长4.5%。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2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1.54平方米增至24.84平方米。完成了80个村3.2万人整村脱贫任务。2010年,我市“十项工程”共实施了154件惠民利民的大事实事,其中已有116件完成或超额完成,38件跨年度实事顺利推进。市级财政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资金达到17亿元,是投入最大的一年。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创业型试点城市”,“百名大学生就业创业工程”和妇女创业就业贷款贴息政策等全部落实,全市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2.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各类补助标准,企业职工失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市低保人均补差额、农村低保人均补差额全面提高。将3.5万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和保险范畴;将1.75万名“家属工”和“五七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将六区7300名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将2700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为1万余名企业并轨人员解决了失业保险金问题。为6700名60周岁农村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45万元,为4370名城市8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和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津贴26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达到19万人,覆盖率达到70%。大力实施安居工程,总计107万平方米涉及1.6万户的沉陷区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总计477万平方米涉及7万户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累计开工117万平方米,竣工48万平方米;总计154万平方米涉及1.66万户的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已累计完成8987户、61.87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54%;总计8.3万平方米涉及1700多户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9600平方米;建设或购买廉租房4048套16.8万平方米,已分配585套;租房补贴范围达到1.46万户,累计发放住房补贴4409万元。积极创建平安城市,连续三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治理各类安全隐患9800多起。城市消防连续6年保持无人员伤亡纪录,15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2010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高度重视社会稳定,近百件信访积案得到彻底解决。妥善处置“集资借贷”事件,累计还款(含实物折算)近22亿元,约占集资总额的59%;累计对1万多人次发放大病治疗和子女就学救助金5500多万元,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后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黑车等30余次专项活动,打掉了两个37人“涉黑”团伙。开通了城市监控网络体系,城区新装治安监控摄像700多个,重点部位覆盖率达到80%。治安形势稳定好转,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8.4%,破案率上升12.3%,首度实现100%。
改革开放逐步深化
积极推进政府管理改革创新,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启动了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出台了《鹤岗市城市资源经营管理办法》、《鹤岗市人民建议征集和奖励办法》、《鹤岗市市民特殊荣誉奖励办法》、《鹤岗市政府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等35个制度性文件。努力提高决策水平,组建了市政府项目建设顾问组和城市规划专家组;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了人民办事中心,减少了86项审批事项。财政、金融等方面改革稳步推进,金融支持地方发展力度明显增强,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1.2倍和1倍。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与俄犹太州及比罗比詹市友好关系不断巩固,对俄合作项目累计达到41个。与27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贸易往来,4户企业取得了外贸经营权,并对爱尔兰、芬兰、挪威等国实现了“零”的突破。进出口总额完成8180万美元、利用外资完成3320万美元,增幅列全省第四位,分别是“十五”期末的5.7倍和19.7倍。国内合作不断拓展,与省内外50多个商会建立了联系,与北京海淀区、朝阳区友好关系不断加强,同湖北恩施和仙桃、吉林通化,以及东北东部十二市(州)签订了合作协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