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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期待分装食品真实“生日”
2011-03-01 09:44:20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金辉 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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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日讯 超市分装食品只标注“包装日期”,却不注明“保质日期”,会不会“以旧充新”?市民期待分装食品的真实“生日”

  超市出售熟食、蜜饯、干果等分装食品,标签上只有分包日期、重量、价格,而分装食品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保质期却不见踪迹。消费者选购食品时难以放心,担心是否会买到过期的食品,会不会有“以旧充新”的事情发生。

  2月25日,市民袁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超市里购物时发现的问题。袁女士电话中说,她在沃尔玛超市购买食品时发现,超市的分装食品“罗汉肚”外包装标签上只有分包日期,却不注明保质日期,让她难以理解。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食品包装物上是应当标明食品保质期的,沃尔玛超市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表明这样的食品永不过期,永远保质。这样的食品销售时会不会“以旧充新”,分装食品标签上没有生产日期这一项,作为消费者的她难以放心购买。

  随后记者来到沃尔玛超市,在熟食制品区域发现“罗汉肚”外包装上的标签,正如袁女士所说的那样,食品标签上根本没有保质期一栏,生产日期和QS标识也都没有标注。记者在超市同时还发现,其他诸如蜜饯、干果、调料等超市分装食品,只有超市称重打印的价签,包装上没有体现任何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当记者询问在沃尔玛超市购物的消费者时,消费者冯女士告诉记者,大型超市商品种类齐全,平时她常来超市里选购商品。但是摆在货架上的分装食品她轻易不选购,看到超市自制的食品标签,标签上的分包日期让她难以信服。如果分装前食品就要到保质期了,在标签上没有显示的话,这样的食品让人心存质疑。她期待着超市在分装食品时,分装标签上应该加入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商品信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物。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品方法等。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