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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森工林区年内办好20件实事给力民生
2011-03-01 16:36:4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旭光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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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森工工作会议3月1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王大明摄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王大明摄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局长魏殿生。王大明摄

  东北网3月1日讯(张旭光 记者高长利)记者从3月1日召开的全省森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将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为职工群众切实办好20件实事,给力民生,普惠百姓。

  “抓民生就是抓民心,就是抓生态,这要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和行动。”在今天的会议上,森工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局长魏殿生表态,“今后我们应该确立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就是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用于民生改善。”

  森工总局确定的20件实事包括:改变以往调整工资“齐步走”的做法,将人均工资增长标准确定在200元以上,提高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增加小额贷款筹款力度,提高职工群众经营性收入,力争比上年提高30%;开展人均收入超2万元林场(所)创建活动,力争3年全部达标,年收入超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大户和年收入超千万元的林场(所)创建活动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确定今年为“棚户区改造决战年”,投入资金70亿元,新建和改造棚户区750万平方米,安置15万户;推进9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现新增就业7.7万人、劳务输出3.4万人、职业培训4.5万人的目标;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实施中高等院校毕业生优先就业政策和自主就业援助政策,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和助残活动,落实龙江助残“爱心工程”428个公益性岗位,落实帮扶配套资金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扩大“五项保险”覆盖面,林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抓好通场公路建设,投资4.5亿元,建设公路840公里;加强教育教学设施建设,重点搞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工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就学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我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政策,建设好林区幼儿园;抓好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大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选送230名医疗技术骨干到中高等院校或三级医院短期培养;推进文化活动场馆、职工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兴建100个全民健身场地;推进局场社区建设,打造50个林业局局址示范社区、100个林场样板社区;加快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城镇绿化率达到30%以上,主要街道垃圾清运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公众公共安全满意度达到95%。

  为确保20件实事抓出实效,省森工总局要求森工各级组织通过提高木材售价、发展产业、厉行节约、强化管理等措施,下大气力保证资金落实。组织开展好创建活动和大户培育工作,落实主管部门,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保证措施、培养推广典型、定期督促推进,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加快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和森林经营,不断扩大就业,同时鼓励支持职工自主创业。保质保量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搞好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三五十”的森林生态城镇发展模式,切实抓好森林生态城镇建设。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