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4日讯 随着社会的发展,银行卡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居民消费、银行还贷等业务都离不开银行卡。但也正是因为银行卡在生活中举足轻重的作用,使得一些闲置不用的银行卡成为他人眼中的“香饽饽”。
市民李婷婷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几天前,她在整理大学时的用品时,发现了几张闲置的银行卡。因为都是异地卡,李婷婷打算把这些银行卡注销掉。但还没等她去注销,朋友告诉她可以把这些卡通过网络卖掉,一张卡能买几十元钱,比到银行注销划算得多。按照李婷婷提供的信息,记者在网上进行了查询,结果查到几十万条有关收购银行卡、出售银行卡的信息。同时,不少网站的论坛上还对银行卡进行明码标价,并将收购人的QQ号码大肆张贴。记者以其欲出售银行卡的名义联系了买家,交谈中,这些买家都特别谨慎,对于卖家的提问都避而不答,只是告知记者加买家的QQ号码进一步联系。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网络上的一些买家对闲置银行卡收购的价格不等,普通银行卡50元、网银口令卡120元、带U盾的银行卡200元。
银行卡是否可以随意买卖,记者对此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市铭昊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健告诉记者,个人随意购买、转让银行卡的行为涉嫌违法。市民通过实名办理了银行卡后,就与银行形成了一定的合同关系,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告知银行并未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首先就是一种违约行为。此外,银行卡存储了卡主的个人信息,如果不法分子利用市民银行卡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活动,卡主将受到牵连。如果涉及信用卡,还将牵扯到个人的信用问题。并且,一旦个人信用污点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将会影响市民个人日后办理房贷、车贷及再申请信用卡等业务。张健表示,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买卖过程中,如果被用来从事违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原持卡者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张律师提醒市民,为了维护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利益,切不可贪图眼前利益买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