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局获悉,今年哈市将大力推进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除了提供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外,还将为1000个困难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每户可分得4万元,在有效期一年内可任意购买一手或二手商品房。
据悉,2008年以来,哈市结合城区危房棚户区拆迁改造,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累计建设646万平方米,占住宅建设总量的20.69%,将“补砖头”与“补人头”两种保障方式有机结合,三年间共为3000户家庭发放购房补贴。
今年,哈市将确保4000万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年内将有1000户家庭获得4万元购房货币补贴资格。获得补贴资格的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然后持新建住房的合同、发票或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合同、更名证据,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以此作为凭证,通过区里获得4万元补贴。但是,获得补贴的住户购买的房子不得出售,否则4万元补贴款将被收回。此外,如果获得补贴资格的居民在一年内没有购买房子,4万元补贴资格将被作废,但仍有继续申请经适房补贴摇号的权利。
责任编辑: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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