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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启动物业考核办法 物业服务不及格禁接新项目
2011-03-09 11:04:5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东北网3月9日讯 哈尔滨市今年将正式实行全新的物业考核办法,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打分,凡是低于6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企业,将被禁止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这是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住房局获悉的。
据哈尔滨市住房局物业处有关人员介绍,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是对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企业资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物业服务质量情况、管理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等。分数划定标准为: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总分值为120分,其中:基本分值为100分,附加分值为20分,由高分到低分划分为优秀(100-120分)、良好(90-99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物业企业所得分数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投标、资质管理、日常监管、评优评先、物业服务收费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基本合格企业,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得申报资质晋级,不得参加政府和行业各类评优活动,整改合格的,晋升信用等级;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降为不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依法限制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禁止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清出物业管理市场,建议资质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