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4日讯 从市政府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卫生局2010年执法中共查处违法案例总数为1880件,其中,警告410件,罚款1470件,并披露了2010年6起典型案例。
龙江县黑岗乡靠山村强永新非法行医案。接到举报,龙江县卫生监督员发现在强永新家摩托车后备箱内,有氯化钠注射液、双黄边注射液等药品;听诊器一只,而强永新说正要到患者家去看病,却提供不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本人资格证。监督员现场制作了监督笔录及询问笔录,认为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件》处罚其停止执业活动;罚款人民币3000元。
富区诚信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2010年3月31日,富区卫生监督员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富区诚信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该药店营业室为患者进行静脉点滴。富区卫生局给予该药店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依安县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2010年4月9日,依安县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依安县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正在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负责人杨景昆也承认该单位无《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依安县卫生局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龙沙区喜之韵生活美容馆无证经营案。2010年6月11日,龙沙区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喜之韵生活美容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龙沙区卫生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依安镇东平村卫生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消毒毁形处理案。2010年4月6日,依安县卫生监督员在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依安镇东平村卫生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消毒毁形处理,现场发现处置室有2支使用后的注射器,负责人焦忠波也确认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消毒毁形处理。依安县卫生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克东县金城乡庆丰村刘学清诊所非法行医案。2010年8月16日,克东县卫生监督员接到举报,金城乡庆丰村刘学清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监督员现场检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克东县卫生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开展诊疗活动,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