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4日讯(付建国 记者 岳云雪) 朋友4人饭店就餐,交谈中吴某说错话,为表歉意,竟用酒瓶砸自己的头部,玻璃碎片正巧伤到霍某,致霍某右眼角膜穿透伤。霍某以吴某侵权将其告上法院,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判决被告吴某赔偿霍某住院费等3万余元。
霍某与爱人徐某及吴某、张某在大庆昆仑商务酒店就餐,在吃饭时因小事吴某自责并用酒瓶砸自己的头部,酒瓶的玻璃碎片伤到霍某右眼,霍某受伤后在大庆油田总医院住院治疗2天,花费治疗费1243元,出院诊断为角膜穿透伤、眼内炎、继发性青光眼,医嘱建议去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随后,霍某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18天,花费医药费14832.66元,但出院后因感觉眼睛不适,又在医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14521.97元,最终诊断为右眼角膜穿透伤,前房积脓,并进行右眼联合玻切术,仍需定期复查、用药抗炎。
朋友霍某以侵权罪将吴某告到大庆市让胡路法院。3月14日,法院对这起侵权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吴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霍某住院费、门诊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33315.53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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