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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消费维权意识普遍提高
2011-03-15 09:30:26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陈吉娜 金辉 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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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5日讯 “3·15”前夕,国家统计局齐齐哈尔调查队为了解我市居民消费维权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对300名城市居民进行了消费维权意识调查。调查中,近六成的居民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净化消费市场,对商品和服务多一些事前监督,少一些事后监管,真正做到天天都是“3·15”。28.3%的居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尽量缩短消费维权的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调查显示,消费市场中仍然大量存在假冒伪劣商品及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300名被调查者,近一年曾遭遇消费权益受损害299次,其中通过各种手段成功维权187次,维权成功率62.6%。侵权行为所占比重从高到低依次为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商家价格欺诈、霸王条款及售后服务差。32%的居民表示若合法权益受损,会第一时间到消费者协会求助;求助于媒体曝光黑心经营者的市民占24%;虽然依法维权程序繁琐,但作为最具有威慑力量的维权武器,仍有19%的居民表示会采取法律手段到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愿意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的居民占25%。调查中,对商家解决的态度和结果基本满意的居民占75.3%。

  调查中,大多数居民的消费行为都是务实理智的,但却缺乏对商品真伪最初的识别能力。有68.7%的居民表示消费时最先考虑的因素是商品的实用性;看重商家优质服务的居民占17.7%;追求时尚,讲究品牌的居民占10.3%;仅有3.3%的居民表示会在消费时留意商品的标签标识。20.3%的居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借助媒体力量,加大力度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项内容,帮助居民建立良好的消费习惯,增强居民识别商品真伪优劣及商家欺诈行为的能力。

  在调查中有六成以上的市民缺乏索要购物凭证的习惯,仅有37%的市民表示消费后会主动索要并保留购物凭证。多数居民并没有注意到一旦商品质量有问题,或者需要退换商品时,购物小票将会成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同时,购物凭证是“12315”受理消费者维权案件的首需条件,如果没有购物小票或付款发票,想成功维权是十分困难的。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