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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今年重点解决征地拆迁等10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2011-03-15 20:56: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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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黑龙江省召开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新闻通报会。东北网记者李博摄

  东北网3月15日讯 (记者 李博)15日,黑龙江省召开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新闻通报会,2011年,黑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就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10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推进。

  专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日前成立

  黑龙江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日前成立,协调小组由省纪委、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人大办公厅等19个部门的主管领导组成,通过明确责任分工,扎实进行专项推进。

  据了解,该专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具体分工如下,省纪委负责专项推进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和省人大办公厅负责专项推进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涉及专项推进工作内容的群众投诉实行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反映,把握专项推进工作重点;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信委、省人保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主要负责解决涉法涉诉、涉企负担、社会保障、企业改制和安全生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纪委其他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当前要重点解决的10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为百姓解忧 全省今年重点解决10方面突出问题

  2011年,黑龙江省将针对以下10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推进,集中整治。

  据悉,目前,《省纪委关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方案》已下发到各地,专项推进工作于15日在全省正式启动。

  (一)截留、挤占、挪用、滞拨强农惠农资金问题;

  (二)骗取农机补贴资金问题;

  (三)征地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四)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法强迫拆迁问题;

  (五)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合理问题;

  (六)群众“看病贵”问题;

  (七)中小学乱收费及幼儿园入园难、收费乱问题;

  (八)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九)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发放问题;

  (十)交警、公路治超站(点)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畅通诉讼渠道 确保事事有回音

  目前,全省共建立和完善了4个方面的群众诉讼渠道:设立专项举报电话,依托电台、电视台“行风热线”及报纸专栏收集群众诉求,利用黑龙江纠风网、龙江政府收费公示网及各地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信访举报。

  据介绍,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在省级的层面,通过建立起两个闭环的工作系统来解决,即省纠风办直接受理和媒体收集的群众诉求,分统一转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抽查回访、查处案件、整章建制6个环节进行处理;各成员单位建立起受理、解决、反馈、上报工作体系,群众通过电话,部门网站和信访投诉的问题,各部门设专人受理,及时解决。

  通过由上至下、各个层面闭环的工作系统,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