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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计生技术管理办法首次出台 计生机构不达标取消资格
2011-03-16 09:43: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晓峰 董宇翔 杨茉
东北网3月16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黑龙江省在国内率先出台了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今年卫生部门将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年底前仍达不到标准的,将依法吊销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据介绍,省卫生厅于近日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标准》,这是黑龙江省首次对计划生育技术出台的严格管理标准和要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将禁止进行非医疗需要的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术。各地计划生育门诊将设立负责人,其必须由从事妇产科专业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承担,门诊在编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妇产科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护理人员不少于1人。
据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张晓炬介绍,为改变黑龙江省目前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包含项目过多过滥的现状,卫生行政部门将对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医疗保健机构将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年底前仍达不到标准的,将依法吊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注册登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