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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发布紧急通知:商家串通哄抬盐价最高罚500万元
2011-03-18 10:35:0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东北网3月18日讯 今天,省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对于突破规定价格销售食盐的经营者,将按照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按处罚的最高限额进行处罚,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最高罚款500万元。
近日,受日本地震核污染影响,南方一些省市和我省部分地区出现食用盐集中购买现象,一些不法经营者乘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为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市场秩序,省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食盐属于政府定价商品,所有的食盐零售网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于突破规定价格销售食盐的经营者,要按照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按处罚的最高限额进行处罚。相互串通的最高罚款500万元、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最高罚款300万元、不执行政府定价最高罚款200万元、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最高罚款5000元。
各级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受日本核污染影响而出现的部分药品、酱油、海带、腌菜、进口奶粉和口罩、手套、雨衣等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问题,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