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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改三年攻坚倒计时 五十八项任务指标落实年终交卷
2011-03-19 08:25:1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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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19日讯 “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近日,面对这样内容的责任状,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宋莉对记者说,签下自己的名字,感觉就是责无旁贷,不辱使命。

  2011年是国务院确定的近期三年医改的第三年,是完成近期三年五项重点医改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此,卫生厅将今年医改任务分解成58项具体任务指标,与各地市卫生局、卫生厅各主管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医改任务责任状,并提出责任到人,年终交卷,保证如期兑现责任状中的承诺,全面完成我省卫生系统承担的医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使医改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省人民。

  据了解,我省卫生系统2011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58项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提出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确定了“稳面、强基、试点”的重点要求。

  稳面,就是做好基本改革,确保“保基本”得到根本巩固。首先是巩固新农合成果,将新农合覆盖面和参合率分别稳定在100%和98%以上,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加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提高至25元。我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全省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次10元,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新农合支付比例。

  强基,要围绕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确保“强基层”得到全面强化。在“强基层”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2011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要有明显提高。

  试点,一要加大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二要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三要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全省都要推广65岁以上老年人“绿色健康”就诊就医通道,研究制定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累计要达到300种,覆盖绝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四要加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和推行改善执业环境的长效机制;五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六要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卫生系统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各单位、各处室要按照与省卫生厅签订的全省卫生系统2011年医改任务目标责任状的承诺,对医改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研究制定医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落实各项医改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完成医改目标。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