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2日讯 为促进各项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运行,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目标和任务,平房区法院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探索各项改革措施,促进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
立案工作改革的情况和成效。我院深入推进立案工作改革,完善立、审、执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审判运行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三个分立”原则,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从2008年司法统计年度开始,我院实行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和分流案件。立案庭统一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庭前证据交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等项工作,完善了保全工作程序,提高了保全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对民商事案件实行先交费后立案和当即立案制度。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减少提起诉讼的盲目性,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成立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工作,对各类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和催办、督办。
开展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情况和成效。我院积极扩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并试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简化审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的比例,增强了办案效率,快速审结案件,适应了“严打”整治斗争的需要。三年来,我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共1896件,占总结案数的45.63%。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我们依法为符合救助条件的16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在刑事审判中突出法官居中裁判的地位,逐步完善了“控辩式”的庭审方式。
开展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情况和成效。我院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原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原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共同担负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三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共计2090件,民事调解结案率50.3%。深入开展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当事人举证时限制度和法院收集证据制度,规范举证、质证和认证活动,强化和落实当事人举证责任。
加大裁判文书的改革力度,增强案件透明度的情况。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公开裁判文书是公开审判的具体体现。我院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裁判文书,做到叙述事实清楚,列举证据具体充分,论证说理透彻有力,引用法律条款准确,层次清楚,用词恰当,语言精练。坚持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对质量差的裁判文书实行通报曝光制度,并将评查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与此同时,我院着手选择裁判文书予以公布,让人民群众持有效证件到法院查阅裁判文书,逐步做到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情况。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优良传统,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我院一向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建设,三年来,我院又借鉴兄弟法院的经验做法,向社会公开大规模招聘人民陪审员,择优选聘了8名陪审员,我院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将其分至各业务庭,由各庭因案制宜地开展业务培训及人员选配工作。大规模聘任人民陪审员,既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又可以为案件引入社会道德、专业领域等思维判断,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平房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继续深化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全面提高审判水平,努力为哈南工业新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