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3日讯 本报去年7月份曾经报道过哈尔滨经适房小区“宜居家园”租赁火暴的消息,明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却贴满了房屋出租信息。而且在哈市保障性住房申请中,屡屡出现穿裘皮开小车人士的身影。为防止申请低保、经适房者作假,哈市规定对已享受低保、经适房或正在申请低保、经适房等6类人群的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网络平台,防止申请者作假。
低保等六类人群需核对收入和财产信息
哈市将制订哈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与人民银行、证监局、国土房产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存款、有价证券、房产、车辆等资产的查询办法,届时将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网络平台,能够更大限度核查申请者的家庭收入,防止申请者作假。
城市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机制的核对对象为六类人群:已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困难和城市低收入救助待遇对象;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困难和城市低收入救助待遇对象;申请享受城市临时救助待遇对象;已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救助对象;申请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救助对象;受委托需要核对的其他对象。
登陆网络平台可查询个人财产信息
核对内容为,城市居民收入信息,包括月工资收入、开办公司及经营企业收入、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各种赔偿、辞退金、赡(抚)养费、遗属补助金等;城市居民财产信息,包括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车辆、经营性资产、有价证券、存款等。
核对系统由哈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与相关委办局建立居民收入信息核对网络系统,每月对新增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每半年组织1次对已享受救助待遇对象的核对。人工核对是对部门间暂时不具备建立专网系统的,由哈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与相关部门间采取用加密U盘方式,每月对新增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每半年组织1次对已享受救助待遇对象的核对。实地核对是由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站或相关部门,在审核社会救助申请时,对救助对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取证等方式,对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
今年起,哈市将建立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网络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各级民政部门是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系统的开发建设、安装、调试、升级和数据中心机房、网络专线建设;负责提供享受社会救助家庭有关信息。需要进行数据核对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录入的数据模板报哈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而哈市规定,负责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的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对在核对过程中获得的涉及核对对象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漏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