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23日讯 今年,哈尔滨市计划为1000个困难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总计4000万元。22日,记者从哈市住房局获悉,目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货币补贴,经过审核、公开摇号等六道程序后,市民即可得到4万元货币补贴。
今年哈市将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年底前为1000个困难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每户可分得4万元。
记者了解到,不是所有的人都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居民须满足必要的条件。今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的准入标准确定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289元和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市区内任意购买一手或二手商品房,然后持新建住房的合同、发票或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合同、更名证据,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以此作为凭证,通过区里获得4万元补贴。但是,获得补贴的住户购买的房子不得出售,否则4万元补贴款将被收回。此外,如果获得补贴资格的居民在一年内没有购买房子,4万元补贴资格将作废,但仍有继续申请经适房补贴摇号的权利。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也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家庭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授权委托书。5、家庭成员拥有所有权或者公房承租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住房的家庭需提供所在地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6、家庭成员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对该成员经济收入的证明;领取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没有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对该成员经济收入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