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张喜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